飄天文學 > 玫瑰 >第38章 流動的盛宴
    玫瑰就這樣消失不見。

    復活節之後搜救停止,利昂去了一趟巴黎。

    房子已經被塔娜改得亂七八糟,利昂坐在牀邊,不認得這是自己的家。這只是空無一人的房子。牀頭白色琉璃碎片燈盞已經被換成一盞水晶燈,打開發出明亮的光芒。

    利昂把燈關掉,滿室一下子漆黑。他不自覺地用手擋住眼睛,好像突然回到那一幕。他同玫瑰吵架吵得很厲害。他拿着藥瓶問她爲什麼喫這個,他覺得深深的失望和傷心,他抓過牀頭燈向牆壁擲去,房間轟然黑暗。就是現在這樣,瞬間黑暗的感覺。

    那盞燈是有一年他和玫瑰去尼斯狂歡節買的,燈影搖曳,笑靨如花。他把燈砸爛,把玫瑰趕走,後來他很努力地把燈一片片修好了,他和玫瑰的感情卻再也沒有修補到原先的樣子。所謂破鏡重圓,其實哪有這樣的事。傷到支離破碎,終於再也拼不起來。

    利昂在黑暗中從一個房間走到另一個房間,這是他和玫瑰生活過的地方,那幾年好像一生一世。也許正是太年輕了,他沒有溫柔地對待她。他從不以爲她有一天會從這個世界上消失的。

    走到書房,利昂將抽屜拉開。結婚之前,他把戒指放在這裏。他想他和塔娜不會常來法國,在他的意識中總還覺得這所房子屬於他和玫瑰。他曾經也想將那枚戒指丟掉,卻還是沒能捨得,就放在這個抽屜裏,當作塵封。

    可是,戒指果然不見了。

    利昂往米蘭的家中打電話,響到沒有耐心仍無人聽。又往塔娜的手機上打電話,塔娜身邊的環境很嘈雜,大約在夜總會。

    利昂直接問她,“我的戒指哪裏去了?”

    塔娜嘻嘻哈哈的,似乎聽不清楚,一直問,“什麼?”利昂把話重複了好幾遍,塔娜說,“不是在你的手上嗎?你弄丟了?”

    利昂想說是那一枚不是這一枚,卻覺得泄氣,塔娜周遭亂得令人心煩,他索性把電話掛掉。

    走到陽臺,外面在下雨。

    有那麼一夜,也是下雨,他終於決定給玫瑰打電話。玫瑰問他什麼事,他說我就在樓下。玫瑰沉默,他也不知道說些什麼,手機快沒電了,有雨聲和輕微的沙沙聲。那時他明白到,哪怕一個經驗再豐富的男人,對着自己認真喜歡的女孩子也是會手足無措的。

    玫瑰說,你這樣讓我有所誤會。他說,不是誤會。雨一直下,內心卻如穿越時空般悠長和寂靜。耗盡最後一格電,終於陷入空白。他把手機放低,靠在牆壁上,聽雨打在地面上的聲音。房門打開,玫瑰對他說,我是不開玩笑的。他看着她說,我一生最不開玩笑就是這一次。

    那個繚亂的夜晚。他其實沒有想到,玫瑰會那麼輕易同他在一起,他們認識還不是很久。雖然他和許多當晚相識的女人有過露水情緣,但玫瑰畢竟是不一樣的。所以後來他對玫瑰有很多猜忌,他總以爲她會對其他男人像對他一樣。

    事實上第二天起牀的時候,玫瑰已經不見了。漫長的暑期剛剛開始,他尋遍她可能去的每個地方,終於在普羅旺斯的莊園找到她。那一刻,他已經決定不會再讓她離開。那種感覺太可怕,在這蒼茫天地去尋找他愛的那個人,可能找到,也可能找不到。

    其實玫瑰離開,只是怕他後悔。她是一個毫無安全感的女子,所以她不停地走啊走。她想說你愛我嗎,可是一旦說出這句話就已經輸掉了。她害怕一夜過後他已不是他所承諾的那個人,所以她首先走開。當他千辛萬苦把她找到,他情深似海地向她走過來,那時她覺得他是真的愛她。可是明天呢?明年呢?害怕他會不再愛她,所以她總是那個先走一步的人。

    其實她沒有他所認爲的那麼強大或者弱小,她只是一個普通的女子,就像所有在愛着某人的女子。她不停地和他吵架,也只是要他證明他是多麼愛她。利昂從前並不明白這一點。他同她一樣患得患失,他怎麼能看清她。

    這個春天熱得特別早。第二天晴得不真實,彷彿昨夜沒有下過雨,穿一件t恤已經可以走出去。利昂穿一件深藍色舊t恤出門,開着車隨便走走就到了五區。

    他把車停在索邦大學附近,隔着玻璃看人來人往。道邊行人如流,穿梭於書店商店的滿目盡是漂亮女孩子。這場景太熟悉.無數次他開着從前那輛阿爾法羅密歐在這裏等玫瑰下課,一邊等一邊看美女,玫瑰笑他等她是藉口,實則在這裏找女孩子搭訕扮羅密歐。

    利昂下車,在露天咖啡館坐下來,從雜誌架子上拿當天的報紙來看。他記得玫瑰是一個好學生,總是走到哪裏就拿報紙來看,一邊看一邊隨手翻字典。

    利昂坐在陽光下胡思亂想,報紙在手中翻飛,卻什麼也沒有看進去。對面有女孩子過來問他借打火機,利昂笑笑說我不吸菸。女孩子坐回自己的位子嘩啦啦地翻一本書,利昂很想問她那是什麼書,又覺得她會隨時擡起眼睛對他說“利昂我們一會兒去看電影”,就像玫瑰從前。

    那女孩子有一張很乾淨的臉,穿一條牛仔褲和一件薄薄的襯衣,桌子上放着煙盒,煙盒上放着手機。巴黎的春天,巴黎的女孩子,巴黎隨處可見這樣的女孩子。

    其實是真的,利昂看着這茫茫人海,他想玫瑰並沒有他原先所認爲的那麼好或者不好,玫瑰只是一個普通女孩子,就像這裏人來人往擦身而過的每一個女孩子。而他愛她,不因爲她有多麼好或者不好,只因爲她是他的那一朵玫瑰。

    是他把她從人山人海中找到,他給她做飯,帶她去旅行,他們一起睡覺一起逛街一起看電影,無數次爭執又和好,他們一起走過那些燦爛生光的歲月。所以她是如此獨一無二不可替代,她是他的,其她那些玫瑰再美麗萬方與他又有什麼關係。在過去那些比光芒還要璀璨的歲月裏,他們的生命是在一起的,而別人不過是別人。

    海明威說,假如年輕時你有幸在巴黎生活過,那麼以後的一生不論走到哪裏它都將與你同在。如影隨形的不是巴黎,而是那段生活本身。

    海明威與哈德莉在巴黎度過一生最貧窮最美好的五年,他們喝着廉價酒睡在一起相親相愛,在塞納河邊散步時從不感到孤獨。他們去舊書攤淘便宜的書,或者什麼都不買,只看沿岸的畫廊和櫥窗。年輕的生命,月光照在屋頂,枕邊人的呼吸,巴黎是一場流動的盛宴。

    但幸福如指間沙一點點遺漏,他終於爲了另一個女人離開哈德莉。

    多年後他將一本書獻給哈德莉,他說如果你還年輕,你怎會知道那次真實的愛將是你一生中唯一一次真愛。我愛她,我從來沒有愛過別的女人。

    完成這本書後三年,海明威開槍自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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