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目前的兩起案件,還真不好確定殺人團體,具體是哪種運作模式。
甚至!
就連“團體殺人”這個推測,現在其實都不能百分之百確定。
比如,殺死大衛和班頓的,可能就是同一個兇手。
只不過他很狡猾,通過不同的殺人手法,誤導調查。
“僅僅兩個案件,能提供的案件特徵實在太少,以此推斷出的可能性,自然相對比較多。”
王庭思忖着,在偵探羣留言:
“其實,殺人團體是哪種運作模式並不是最重要的!
甚至,是不是團體殺人,也不是最重要的。
我們現在也不急着給案件定性……”
看到王庭的留言,偵探們全都微微皺眉。
因爲大家覺得,給案件定性其實挺重要的。
不同性質的案件,代表着不同的調查方法,會直接影響調查結果。
不過,大家也明白,既然王庭這麼說,那肯定是有更重要的發現。
不用大家開口詢問,王庭直接解釋:
“不管兇手是不是團體作案,作案的模式又是什麼,我們現在掌握的、最關鍵的線索,其實是——
有人在針對家暴者,進行連續兇殺!
歸根結底,只要這一條線索是準確的,就足夠了。
這足以成爲偵破案件最重要的鑰匙!”
偵破案件的鑰匙?
偵探們聞言,更加疑惑。
“有人在針對家暴者進行連續兇殺”,這不是很顯然的嗎?
在kiko發現大衛被殺案的時候,似乎就能得出這推測了吧?
怎麼就成了偵破案件的鑰匙了?
似乎是猜到了大家的疑惑,王庭進一步解釋:
“這條線索最重要的,在於‘連續’兩個字!
也就是說,本案很可能有除了班頓和大衛之外,我們沒有發現的,更多受害者。
如果能找到更多類似案件,就有更多的信息讓我們分析。
到時候,是團伙連環殺人,還是多人交換殺人,甚至其它情況,應該都能輕鬆確定。”
聽到王庭的解釋,偵探們全都恍然大悟。
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,普通人都能輕鬆推測出來。
但沒想到,他們一羣大偵探,卻是摸了瞎。
秦名:“可能,這就是燈下黑吧!”
狄大胖:“發現大衛被殺案的時候,我們都沉浸在找到相似案件的驚喜裏。
再加上當時我們的調查思路還是雙人交換殺人,沒想到,因此忽略了最重要的線索。”
灰原哀:“不知道大家玩沒玩過遊樂園裏的‘釣鑰匙’遊戲。
商家會在一盆渾濁的水裏,放入上百把普通鑰匙,其中只有一把是金色的。
而玩家要用纏着吸鐵石的釣線,將金色鑰匙釣上來,如果在限定的次數內成功,就能得到大獎。
爲了增加難度,商家還會在水裏放入金色熒光物質,很多玩家都會被誤導。
我們現在就是這樣!”
灰原哀說完,羣裏的偵探們全都心領神會。
她所說的整個遊戲就好像破案,水底的鑰匙,則是破案的線索。
普通鑰匙是作用不大的線索,而金色鑰匙,是能對案件起到決定性作用的線索。
金色熒光物質,則是看似重要,但其實無用,甚至誤導調查的線索。
大家自然想要直接鎖定金色鑰匙,可這並不容易。
在本案裏,偵探們就是被更具吸引力的“金色熒光物質”迷惑,反而錯過了眼前的金色鑰匙。
如果兇手只犯下了這兩起案件呢,那我們尋找類似案件的行動,豈不是白忙活?”
宋鐵面:“白忙活,倒是無所謂!
就怕尋找案件耽誤太多時間,超過了任務給定的十天破案期限……”
“這個大家不用太擔心!”
王庭笑着留言:
“既然我提出了尋找類似案件這個思路,自然是有一定信心的。
大家還記得吧,兩名受害者的屍體,都被擺成了特殊姿態!”
kiko:“當然記得啊,這是兩個案件裏,非常特殊的特徵!
不過,兩人的姿態不一樣!
班頓被擺成了十字,之前大家普遍認爲那代表着基督教裏十字架,含義是救贖。
之後發現班頓那傢伙是家暴犯,“救贖”這含義就更有可能了。
大衛屍體的姿態,是雙腿併攏伸直,雙臂向頭頂併攏伸直,有什麼含義,倒是不好說。
羣主師傅提起這個幹嘛?
你破解了屍體姿態的含義?
和我們接下來的調查有關?”
“沒錯!”
王庭直接道:“我想到一種可能,也許屍體的姿態,代表的不是基督教,而是數字,羅馬數字!
班頓的姿態,如果斜着看,類似X!
而X在羅馬數字裏,就是十。
大衛的姿態就簡單了,很顯然是羅馬數字I,也就是一!”
王庭說完,偵探們頓時神情一震,都感覺說得通。
秦楓:“這麼說,兇手在用羅馬數字,標記屍體?”
方沐:“關鍵是,有一,有十,那自然還有中間的二三四五……”
偵探們頓時明白,王庭的信心是哪裏來的。
而王庭則在腦海裏道:
“系統,提取整個聯盟五年來,所有的兇殺案,並將案件上傳!”
【本次提取成功,資料上傳成功!】
緊接着,偵探們分成了五組,分別在聯盟的五個大區尋找目標案件。
聯盟五年來的兇殺案浩如煙海,自然不可能一件件的找。
大家首先進行了關鍵詞篩選!
最重要的關鍵詞,自然是“男性家暴者”!
除此之外,還有“過量傷害”、“屍體特殊姿態”等等。
關鍵詞細緻到這種程度,自然會有遺漏。
但大家都明白,現在沒必要找到所有的類似案件。
只要找到三五個案子,將案件進行交叉比對,就可以了。
偵探們運氣不錯,差不多半個小時後,就有了收穫!
姚學琛:“大家快來看,我好像找到了類似案件。”
他將案件資料發到聊天界面,偵探們一看,發現這起案件發生在聯盟西區的特城!
兇器也是西瓜刀!
死者被劈刺了七十二刀!
是在睡夢中被殺死的!
案發時,妻子在外參加大學同學聚會。
……
案件的大部分特徵,都能與班頓和大衛被殺案對應上。
唯獨屍體的姿態,卻是否定了王庭的推測。
這名死者,屍體並不像前兩者一樣,平攤在地上,而是蜷縮在一起。
他的小腿平跪地上,臀部坐在腳後跟上,上身向前蜷縮,胸腹貼在大腿上,腦袋向前點地!
雙臂則向兩側身後平展,掌心朝上!
姿勢頗爲詭異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