飄天文學 > 清天之下 >第四百三十四章 詔書
    薛姨媽道:“你們找着那家子,許他發送銀子,再給他些養濟銀子,原告不追事情就緩了。”寶釵在簾內說道:“媽媽,使不得。這些事越給錢越鬧的兇,倒是剛纔小廝說的話是。”薛姨媽又哭道:“我也不要命了,趕到那裏見他一面,同他死在一處就完了。”寶釵急的一面勸,一面在簾子裏叫人“快同二爺辦去罷。”丫頭們攙進薛姨媽來。

    薛蝌才往外走,寶釵道:“有什麼信打發人即刻寄了來。你們只管在外頭照料。”薛蝌答應着去了。這寶釵方勸薛姨媽。那裏金桂趁空兒抓住香菱,又和他嚷道:“平常你們只管誇他們家裏打死了人,一點事也沒有就進京來了的。如今攛掇的真打死人了。平日裏只講有錢有勢有好親戚,這時候我看着也是嚇的慌手慌腳的了。大爺明兒有個好歹兒,不能回來時,你們各自幹你們的去了,撂下我一個人受罪。”說着,又大哭起來。這裏薛姨媽聽見,越發氣的發昏。寶釵急的沒法。正鬧着,只見賈府中王夫人早打發大丫頭過來打聽來了。

    寶釵雖心知自己是賈府的人了,一則尚未提明,二則事急之時,只得向那大丫頭道:“此時事情頭尾尚未明白,就只聽見說我哥哥在外頭打死了人,被縣裏拿了去了。也不知怎麼定罪呢。剛纔二爺纔去打聽去了,一半日得了準信,趕着就給那邊太太送信去。你先回去道謝太太惦記着,底下我們還有多少仰仗那邊爺們的地方呢。”那丫頭答應着去了。薛姨媽和寶釵在家抓摸不着。過了兩日,只見小廝回來,拿了一封書交給小丫頭拿進來。寶釵拆開看時,書內寫着:

    “大哥人命是誤傷,不是故殺。今早用蝌出名補了一張呈紙進去,尚未批出。大哥前頭口供甚是不好,待此紙批准後再錄一堂,能夠翻供得好便可得生了。快向當鋪內再取銀伍百兩來使用。千萬莫遲。並請太太放心。餘事問小廝。”

    寶釵看了,一一念給薛姨媽聽了。薛姨媽拭着眼淚說道:“這麼看起來,竟是死活不定了。”寶釵道:“媽媽先別傷心,等着叫進小廝來問明瞭再說。”一面打發小丫頭把小廝叫進來,薛姨媽便問小廝道:“你把大爺的事細說與我聽聽。”小廝道:“我那一天晚上聽見大爺和二爺說的,把我嚇糊塗了。”

    話說薛姨媽聽了薛蝌的來書,因叫進小廝問道:“你聽見你大爺說到底是怎麼就把人打死了呢”

    小廝道:“小的也沒聽真切。那一日,大爺告訴二爺說”說着,回頭看了一看,見無人才說道:“大爺說自從家裏鬧的特利害,大爺也沒心腸了,所以要到南邊置貨去。這日想着約一個人同行,這人在咱們這城南二百多地住。大爺找他去了,遇見在先和大爺好的那個蔣玉函帶着些小戲子進城。大爺同他在個鋪子裏喫飯喝酒。因爲這當槽兒的盡着拿眼瞟蔣玉函,大爺就有了氣了。後來蔣玉函走了,第二天大爺就請找的那個人喝酒。酒後想起頭一天的事來,叫那當槽兒的換酒,那當槽兒的來遲了,大爺就罵起來了。那個人不依,大爺就拿起酒碗照他打去。誰知那個人也是個潑皮,便把頭伸過來叫大爺打,大爺拿碗就砸他的腦袋一下,他就冒了血了,躺在地下。頭裏還罵,後頭就不言語了。”

    薛姨媽道:“怎麼也沒人勸勸嗎”那小廝道:“這個沒聽見大爺說,小的不敢妄言。”

    薛姨媽道:“你先去歇歇罷。”小廝答應出來。這裏薛姨媽自來見王夫人,託王夫人轉求賈政。賈政問了前後,也只好含糊應了。只說等薛蝌遞了呈子,看他本縣怎麼批了再作道理。這裏薛姨媽又在當鋪裏兌了銀子,叫小廝趕着去了。三日後果有回信。薛姨媽接着了,即叫小丫頭告訴寶釵,連忙過來看了。只見書上寫道:

    “帶去銀兩做了衙門上下使費。哥哥在監也不大喫苦,請太太放心。獨是這裏的人很刁,屍親見證都不依,連哥哥請的那個朋友也幫着他們。我與李祥兩個俱系生地生人,幸找着一個好先生,許他銀子,才討個主意,說是須得拉扯着同哥哥喝酒的吳良,弄人保出他來,許他銀兩,叫他撕擄。他若不依,便說張三是他打死,明推在異鄉人身上。他喫不住就好辦了。我依着他,果然吳良出來。現在買囑屍親見證,又做了一張呈子。前日遞的,今日批來,請看呈底便知。”

    因又念呈底道:

    “具呈人某。呈爲兄遭飛禍,代伸冤抑事。竊生胞兄薛蟠,本籍南京,寄寓西京。於某年月日備本往南貿易。去未數日,家奴送信回家,說遭人命。生即奔憲治,知兄誤傷張姓,及至囹圄。據兄泣告,實與張姓素不相認,並無仇隙。偶因換酒角口,生兄將酒潑地,恰值張三低頭拾物,一時失手,酒碗誤碰囟門身死。蒙恩拘訊,兄懼受刑,承認鬥毆致死。仰蒙憲天仁慈,知有冤抑,尚未定案。生兄在禁,具案訴辯,有幹例禁。生念手足,冒死代呈。伏乞憲慈恩准,提證質訊,開恩莫大。生等舉家仰戴鴻仁,永永無既矣。激切上呈。”

    批的是:“屍場檢驗,證據確鑿。且並未用刑,爾兄自認鬥殺,招供在案。今爾遠來,並非目睹,何得捏詞妄控。理應治罪,姑念爲兄情切,且恕不準。”

    薛姨媽聽到那裏,說道:“這不是救不過來了麼這怎麼好呢”寶釵道:“二哥的書還沒看完,後面還有呢。”因又念道:“有要緊的,問來使便知。”薛姨媽便問來人。因說道:“縣裏早知我們的家當充足,須得在京裏謀幹得大情,再送一分大禮,還可以覆審,從輕定案。太太此時必得快辦,再遲了就怕大爺要受苦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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